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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伴游 伴游公司盯上女大学生网上投递简历时看到这样一条招聘信息

你月薪一万多,包括色情交易经历:三陪公司盯上女大学生

应届毕业生小杜在网上投递简历时看到这样一条招聘信息:酒店招私人陪游,月薪一万多元,工资可以天天结算。申请要求要求思维前卫,敢于挑战高薪,五官端正,有一定的适应能力,不限性别,学历,年龄18-28岁,身体健康私人陪游,性格开朗,并注明“女大学生可以兼职工作优先”。

“陪游跟导游差不多吗?能有这么高的收入吗?”半信半疑,学旅游管理的小杜联系上了酒店负责人,对方告诉她,所谓的私人护送,其实是让她的小姐24小时陪客人,“开会”客人的所有要求”。

不过私人陪游,小杜在弄清楚护送团的性质后,表示不接受这份工作。对方甚至多次给她打电话劝说,说她“资质不错”,这不就是勾引我当陪护吗?被这样的公司骚扰,我感到很惭愧。”小杜怒道。

调查,如果你想成为“随行者”,必须先发照片

根据小杜的描述,记者登录求职网站,一一搜索后发现,该网站发布的很多招聘信息包括“商务陪游”和“高级生活助理”等。含糊不清的含义和月薪。万人以上的职位都要求“形象气质佳,大方热情,有兴趣者先发照片”。而且网站上发布的求职信息大多是应届毕业生。小杜说,她的很多同学在找工作的时候都会浏览这个网站。

根据网上的联系方式伴游,商务伴游,私人伴游,伴游招聘,记者添加了一位自称是小马的旅游负责人作为QQ好友。记者身为大学生,询问放假期间能否招兼职陪护,小马首先要求看记者的照片,尤其是生活照。

随后,小马问了一些上学去哪里、人在哪里等问题,最后意味深长地问记者:“你知道陪你旅游是什么意思吗?我们应该在一起晚上可以吗?”当记者表示想考虑时,对方询问记者记者能接受的价格,并与记者交换了联系方式,约定了采访时间。

暗访称为“陪游”,其实是“陪睡”

7月17日中午,记者冒着雨冲到了预定开发区的一家酒店大堂。等了近半个小时后,一名看上去不到三十岁的白衬衫牛仔裤青年正驾驶着私家车出现在酒店门前。记者上车后,小马递给记者一张名片,上面有“大连陪陪、私人陪陪、大连商务陪陪、商务秘书、机场接送、外语陪同翻译秘书、高级生活助理”等服务项目印在名片的另一面。还显眼地印着“给你留下未尽的诱惑和挥之不去的回忆”等模棱两可的字眼。

小马告诉记者,陪游团分为全职和兼职。全职要保证随叫随到,兼职也要保证“有工作”时的工作时间,两者都要满足“特殊要求”。当记者问到什么是“特殊要求”时,小马惊讶地冲记者笑道:“你是真的懂还是装不懂?特别要求是陪你睡觉,但我都愿意。”这里是认真的人,没有变态。”

记者对人身安全问题表示担忧,小马保证,“我们这里有陪客户出国旅游的客户,也有一些外地来本地陪客户的,都是老客户,没有人可以伤害你,我们会保护你。”见记者还在犹豫,小马劝记者:“我这里也有很多学生,而且我自己也是学生时代的,你放心,我不会伤害你的。”

不允许内部请求说“不”

关于报酬,小马告诉记者,跟团的价格是按照天数计算的。 “主要看个人能力,除了聘用费外,我们不会向顾客要一分钱小费,这里的姑娘少说话,每个月能挣几千块钱。”打高尔夫球、网球、骑马、滑雪、游泳、台球等技能的伴游女孩的“雇佣金”更多。

“如果有人愿意‘包月’的话,价格就更不一样了。前两天我有个妹子‘包月’,小费和雇佣费一共两万多,不算客户的给她买东西。”

说了这么多,如果没有客户,“月薪过万”怎么保证?记者了解到,除了少数老客户可以根据陪护照片自由选择外,大部分客户都是小马安排的。 “那客户对你安排的陪护不满意怎么办?”当记者问到这个问题时,小马傲慢地说:“不,他们不敢!”

“你说你怎么能从工作中赚到这么多钱?你一边玩一边赚钱。”小马一再催促记者尽快做出决定,如有可能立即联系记者。安排好客户后,陪同旅游小姐或客户开车去接他,或直接前往客户的酒店房间。 “至于会后做什么,我们不管,但有一点,客人的要求不能说‘不’。”记者假装同意。

7月19日下午,记者收到小马发来的短信:周三开工三天,一天300元,全天公司。

市场专业网站已形成氛围

记者在百度上搜索“三陪”一词,相关网页约120万条。一个网站声称注册会员覆盖全国各地。记者研究网站流程后了解到,支付200元注册成为网站会员后,即可在夜上海论坛推荐个人陪游信息。会员所需的陪护费用从100元/天到1500元/天不等。大部分价格在500元/天到1000元/天之间,最高的甚至3000元/天。

在某三陪网大连版块,记者看到了“美女秀”网页上推荐的10名年轻女孩的照片,每张照片下方还标明了年龄、胸围、体重和身高。最小的只有20岁,跟团的价格是每天2800元,会员甚至可以打折,价格是每天1800元。记者注册为男游客后,通过短信联系了该网站的一名陪同人员,对方迅速回复称,“什么都可以,包括特色服务,价格可以谈”,并附上照片她的。

想想,押运公司的负责人也空了

令人费解的是,当记者以应聘的名义在网上联系某陪护公司负责人时,该负责人的QQ签名却是“走在人间空虚的皮肤里”。随着这几天记者与负责人的接触加深,对方将记者视为知己,向记者描述自己“不知道自己的下场在哪里,也许有一天我知道了,是我离开的时候了。”他还提出要做记者的“第一生意”,“你能陪我两天吗?你放心,我不会占你便宜的,我会付钱的,你的钱来之不易。”负责人说Say。

“这种押运行为显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法旅游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要严厉打击利用导游服务的行为。 对此,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朱明豪律师表示,我国《导游管理条例》规定,导游是指取得导游证的导游和旅行社委派的人员。为游客提供导游、解说及相关旅游服务。作为商业活动,导游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或公司。 “而且工商部门不会承认押运员、押运员的经营范围,所以从设立的角度来看,押运员是不能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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